:::

最新消息

:::

【法規修正】公告修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公告單位:產學合作組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公告日期:2017-06-29

一、本修正案業經106524日本校第118次校務會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

()配合本校秘書室於105224日發布修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之法規名稱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辦法」。(修正條文第一條、第六條)

()配合本校主計室於1051122日發布修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各項收入提列行政管理費原則」之法規名稱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自籌收入提列行政管理費要點」。(修正條文第五條)

()1033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更名為「科技部」。(修正條文第七條)

()本校人事室於105119日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要點」,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建教合作計畫項下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自發布日同日廢止,爰配合修正。(修正條文第八條)


三、檢附旨揭辦法修正後全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四、本案業於106628日以師大研合字第1061015964號函轉知各單位在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06-29 AM 10:34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