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新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貴重儀器設備配合款補助審查要點」條文。
公告單位:貴重儀器中心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3-12-18
為有效統籌運用本校儀器設備建置經費,鼓勵爭取校外資源,並持續充實與改善本校的儀器設備,爰新訂旨揭審查要點。
二、申請流程:每年開放一次申請,依研究發展處公告時程。獲外部單位審核通過經費補助之計畫,如補助經費不足時,得依本要點申請貴重儀器設備配合款補助。
三、申請條件:
1.政府機構補助之國家型、跨領域、整合型、規劃型等大型專題研究計畫。
2.申請以新臺幣伍佰萬元以上之單項貴重儀器設備為原則,若有特殊情形需專簽報請校長核定。
四、補助金額:本校貴重儀器配合款至多以申請時所提設備總金額之50%為原則,其餘經費應由外部單位各項計畫、學院系所或其他經費來源支應。
一、申請資格:本校學術單位(院、系、所與參與大學招生之學位學程,不含各級研究與教學中心)。每學術單位每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每學院每年度至多申請三案。
二、申請流程:每年開放一次申請,依研究發展處公告時程。獲外部單位審核通過經費補助之計畫,如補助經費不足時,得依本要點申請貴重儀器設備配合款補助。
三、申請條件:
1.政府機構補助之國家型、跨領域、整合型、規劃型等大型專題研究計畫。
2.申請以新臺幣伍佰萬元以上之單項貴重儀器設備為原則,若有特殊情形需專簽報請校長核定。
四、補助金額:本校貴重儀器配合款至多以申請時所提設備總金額之50%為原則,其餘經費應由外部單位各項計畫、學院系所或其他經費來源支應。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4-04-11 PM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