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國科會113年度「運動科技產學合作計畫」計畫徵求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4月1日科會產字第113002147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照「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申請程序:師長請於113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檢核表」及「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四、申請計畫重點說明:
(一)合作企業申請資格:符合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並依作業要點第十三點規定。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機構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向國科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性探索活動者,應於計畫執行前繳交已送研究倫理審查(IRB)之證明文件。
3.政府補助款申請上限5,000千元,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2,000千元,且須高於申請計畫補助款,其中企業配合款之50%得以提供設備折抵出資。
4.若有二家以上合作企業,應檢附各家合作企業配合款出資比率說明、權利義務規範等書面約定文件計畫,研究人力不得編列合作企業人事費。
5.本計畫無先期技轉金。
6.國科會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7.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
五、詳細徵求公告內容,請參閱附件「計畫徵求說明書」內容所示。請申請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申請書。
六、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七、計畫申請聯絡窗口:
(一)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承辦人:吳俐儂小姐,電話:(02) 27377279,信箱:lnwu@nstc.gov.tw。
(二)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辦公室聯絡人:曾凱昕小姐,電話:(02)27090638#225,信箱:03342@cpc.org.tw。
(三)本案本校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張新瑋小姐,校內分機1218。